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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的“囚徒”

1999-01-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胡涔

利用精神病院的合法强制手段,摧残异己,铲除心腹大患,这种杀人不见血的卑劣行径,人们可能只在影视剧里见识过。然而,海南师范学院三十多岁的女教师于金玲,竟被丈夫抓进安宁医院,在现实中切身“体验”了一次这种令人发指的“合法”虐杀。

新年,她陷入罪恶的梦魇

这是1995年正月十三上午8点多钟,张文颖自大年三十的深夜被一个电话约出去之后,再次回家。他还带来了自己的弟弟和两个朋友。进得门来,张文颖殷勤地对于金玲说:“今天我要带你们娘俩去火山口吃火锅,补偿我欠下你们的债。车就在下面,快走吧。”

于金玲心里掠过一丝感激。可以说,自从1992年8月的那个夜晚,她带着5岁的女儿在一家歌舞厅的包厢里,发现了丈夫与三陪小姐不堪入目的一幕后,三年了,她做梦都在盼望着丈夫的回归。

走了大约5分钟,车开进了一个院子里。张文颖对于金玲说:“你有病,我们是专门送你来住院治病的,快下车吧。”于金玲莫名其妙地被他们带下了车,抬头一看,一块牌子上写着“安宁医院”。她知道上当了,拔腿就往外跑。几个男人立即冲上来揪住她,连拖带拽地把她抓进了有层层铁门的一间病室,并且不由分说按在了一张靠窗的病床上。接着,一个30岁左右的男医生带着两个护士,拿着病员服和针药水跨进病房,很快针头就扎进了她的静脉,一瓶药水已经吊上了。

见此情景,于金玲似乎明白了什么,不得不理智起来。她知道越是大吵大闹,越会授人以柄,只好强忍着屈辱和愤怒。当最后一瓶药水即将吊完时,她平静地对男医生说:“今晚我暂时不住在这里,让我回去照顾女儿好吗?”男医生想了想,说:“只要你明天按时回医院,就放你回去。”于金玲赶紧答应。

她知道张文颖在害她,回到家,赶紧想脱身之计。可是她还没有理出个头绪来,就在药物的作用下沉沉地睡过去了。天明,于金玲早起给女儿梳头,张文颖急不可耐地要送她回安宁医院。于金玲坚决不去,并跪在张文颖面前声泪俱下地哀求:“你不要整我哪,我后半生只想做一个妈妈呀,我决不会妨碍你一丝一毫的,求求你饶了我吧!”张文颖说:“只要你承认有精神病,去安宁医院好好治疗,一切都好说。”

一会儿,张文颖说有事要开车出去一下,半个小时他就回来了,坐下还不到5分钟,男医生和一个护士跨进门来。于金玲终于怒不可遏地喝斥起来:“你们这纯属侵犯人权,希望你们理智点赶快出去!”男医生毫不在乎地说:“你说这话,就是精神病。”

几个人一拥而上扭住于金玲,扒下她的裤子,就打了一支白色针剂,又在她的胳膊上打了一支中色针剂后,扒开她的嘴,塞进了一把药片。不久,于失去了知觉。

是医院,还是“炼狱”?

第二天早晨,于金玲从昏睡中清醒过来。有十几张病床的大病房里,她孤零零地躺着,泪流满面。

下面是从她的一份诉状中,节录的关于这次在安宁医院“治病”的情况。

——当天上午11点多,吴××(即上文的“男医生”)又与第四病室长得又高又大的男医生,还有张××等人像擒拿犯人一样将我强行推倒在床,用一条绳子把我的一双手绑到床上,并强迫往嘴里塞药……中间我要小便,请求护士解绳子,护士说医生不让解,并让我往床上尿。当我再次呼叫数十遍,才来了两名女护士并带一个小精神患病者拿着盆往(我)屁股下塞,就这样五花大绑的把我绑在床上,只有屁股翘在盆上怎能解尿?由于膀胱肿胀,我将胆汁都吐出来了,还是尿不出。对于一个犯了法的囚犯,在监狱里还有大小便的自由,而我这个正常人连大小便的自由都没有。就这样三四瓶药水滴完了,由于绑得紧不过血,我的两只手像两个紫馒头,脸肿得像个大冬瓜。直到下午3点30分吴××才下令松绑,还到我床前买好说:“于老师你看我不下令谁也不敢给你松梆吧!”……

——二十日,我绝食拒药,吴下令拿导尿管、胃管要用刑给我灌食、导尿,在我强烈的抗争下没敢用刑,给我的口服药被我(偷偷)扔了。这晚后半夜,×××护士值班,(她)把2月19日上午发生的事告诉了我:“我们医院给你下的结论是‘癔症’。19日上午张文颖开车到安宁医院,他(说)从吉林××市精神病医院请来了两个专家,由海南省安宁医院开假证、假病历并办转院手续,(准备)在安宁医院给(你)注射了强镇静剂后不通过安全检查送上飞机,要(送往吉林××市精神病院)终身监禁。”

1995年3月18日,于金玲在安宁医院找到了几个好心人,他们分别帮她向远在吉林的娘家打长途、拍电报,并发了特快专递。

3月21日中午,于金玲的母亲和弟弟从吉林赶到海南,一下飞机直奔安宁医院。经与安宁医院进行了数小时的严正交涉,于金玲终于在下午5点多钟结束了长达二十多天的“炼狱”生涯,走出铁门获得“释放”。

第二天上午,于金玲到学院报到上了班。

以下是记者在1998年9月接到于金玲的投诉后,专赴海南进行的一系列调查。

安宁医院:她怎么会没病呢

1998年9月14日上午,记者在海南省卫生厅监察处洪先生的陪同下,在安宁医院院长办公室采访了有关当事人。下面是他们回答记者提问的记录。

朱××:

——她那种情况属于癔病。我们是通过采集她个人和家庭成员的病史,精神病是有遗传的,还有她在单位的情况,再通过仪器检查、交谈,还有她的一些表现来诊断的。

——当然主要是听她丈夫的介绍哪,说她父亲文革时受过冤屈,有一个弟弟自杀了。这样的家庭环境,她可能会受到影响。

——对她强制性治疗,是因为她进来时吵得厉害,回家后又不肯来。所以应家属的要求,去帮助把她弄来。这是医院的责任。

——要问第一次来时是什么情况,是怎样经过门诊的,我不太清楚。

林××:

——我不是抵触,你采访也没什么事。

——没病?没病她丈夫怎么送她来这里?

——什么是“癔症”你自己找书看去。我们对她作的是描述性诊断,是通过她的表情、动作……

——她的表情你没见过吗?一看就知道不正常。她染的那头发(于金玲天生金黄色头发),脸上化的那妆,她家墙上贴的全是她的照片(据记者调查,这也是十几年一贯的)……

——没什么好说的,你看病历就行了,那是专家下的诊断……

——当然是我们医院的专家了。

(记者还问他,见面就把人抓住打一针药,如果接着又确诊她当时只是愤怒,确实没病,怎么办?对一个正常人大剂量地施用神经药物,是否会留下什么后遗症?这位年轻医生环顾左右而言它。)

知情人:这也叫有精神病,那人人都有精神病!

洪群滴(海南师范学院工会主席):

于老师的遭遇,令所有同事深感同情。我们万万没想到她会被丈夫送进精神病院去。因为我们平时都与于老师朝夕相处,她正常上班,正常带孩子,正常生活,并且性格开朗,生活情趣广泛,精神、眼神和言行,并无失常之处。

医院应该是最讲人道的地方,于老师进去了一二十天,人瘦得都脱了形。如果任何人都可以把对方当成精神病送进去,只要交钱他们就治,而且进去后自己就无能为力,任由处置,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像这样的话,强者也会被凌为弱者。这样送医也不符合手续,于老师是学院的职员,享受公费医疗,她也不是得了急症性命攸关,我觉得应通过学院。

郑春梅(特区家庭报社记者):

我是今年年初得知于老师的事的,那天我去采访她,一见到她我就哭了。我从事家庭婚姻方面的报道已经五六年了,还从没接触过如此悲惨的新闻当事人,也没有碰到过竟能想出用这种手段来残害自己妻子的事。

我采访于老师的时候,她思路清晰敏捷,很有口才。记忆力也不错。她是琼山市人民广播电台的特约主持人。她从安宁医院出来后,也坚持去做晚间直播节目,现在还有听众与她保持着联系,经常写信向她请教有关心理和人生问题。谁能想到这期间,她的身心曾经受过这么大的打击。

梦梦(于金玲之女,初一学生):

我最怕他们来抓我妈妈了。从我懂事时起,就是妈妈照顾我的。她辅导我的功课,培养我的音乐爱好。在妈妈被送进安宁医院之前,她辅导我参加了省里的少儿故事大赛,我获得了“海南故事大王”一等奖证书……

十多位分别来自社会、于金玲所在单位,包括她家庭成员的被采访者,反映一致:从没发现她有过什么不正常的表现。

专家:她根本就没有精神病

记者在海口请教了海南省心理学会秘书长吴礼昌教授和心理学专家原献学教授。(安宁医院的“专家”正是该会成员。记者约他采访,他“有事出去”了。)

以下是原教授就有关问题对记者的讲解:

医学上对“精神病”有着很严格的规定。它分为两类,一类是意识上有问题的,叫“神经病”;一类是功能上有问题的,叫“精神病”或“精神症”。

癔症,又叫歇斯底里人格或戏剧性人格,是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它没有神经系统或相应器官的病理形态学变化,主要是由精神刺激或不良暗示,引发了大脑兴奋与抑制过程的平衡失调。不具有遗传性。

它的特点是,感情色彩浓厚、病人大哭大笑,手舞足蹈乱唱乱骂,表情生动动作夸张,常有装模作样的“戏剧性表演”。有时有假性痴呆,可爆发性昏厥,出现浑身僵直、眼球游弋,单瘫、截瘫或失语。发病期两小时左右。

吴教授说:

对癔病症状的人,一般不容易下结论。一定要经过全面认真的检查,如观察,咨询,心理测量,神经质倾向的得分测试等等,并在排除了外器质性疾病的情况下,才能作出疾病诊断,决不是看一眼就能确诊的,千万不可草率从事。

我们通过长期对于金玲的接触和观察,以及事后她向我们提出的咨询,可以肯定她过去和现在都是完全正常的人,没有癔病,更没有其它精神病。她父亲在文革中受到的不公正对待,及她弟弟的自杀,不可能在她30多岁后“遗传”给她,也不可能在近20年后才开始影响她。

我后来听说,安宁医院给她下的诊断说是“癔症边缘”,这显然成了开脱过失责任的遁辞。因为所谓“边缘”,即介乎正常与异常之间,可以说你有病也可以说你没病;治疗也行,不治也行。这永远错不了。

但不管怎样,那种虐待式治疗对患者的身心肯定不利,对一个正常人来说,显然是迫害。

于金玲:还我公道!还我人格尊严!

于金玲对记者说:

我肯定要讨回公道,对此我信心十足。我有他们迫害我的合法证据,我要起诉他们。

张文颖向我下毒手,是必然的事,因为他在生意场上的黑事,我知道得太多了,也曾干预过他,这是导致他害我的主要原因。有一次上面来查他的账,我正告他:我将参加你的董事会,问一问你的董事长,国家给你贷款,是否允许你不法经商。你身为法人代表、总经理知法犯法。从此以后,他就开始在亲友中造谣说我有精神病。同时他喜新厌旧移情别恋,我更成了他的眼中钉。只是他不敢明目张胆地对我下手,便利用了精神病院这把杀人不见血的刀。他想把我变成精神病,因为成了神经病人,自然说什么话都不会有人相信了。他就可以据此将我终身监禁,在外无拘无束地胡作非为了。

我要以虐待、故意伤害、绑架等罪名起诉张文颖,以非法拘禁、侵犯人权、玩忽职守、故意伤害等罪名起诉安宁医院……

这场官司我一定打到底。

关于张文颖其人

自从于金玲被解救出来后,张文颖即不再露面,至今杳无踪影。记者为了采访他,也多方联系未果。

张文颖研究生学历,1989年举家南迁海南,在海南师范学院教书。1991年初下海经商。

于金玲从安宁医院出来后,张文颖即委托律师向海南省琼山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于金玲因故未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他不仅没按屡次给于金玲的协议离婚许诺,给予任何经济补偿,这位大亨竟对孩子也是一毛不拔。至于为什么要“整治”于金玲,当然更是没留下个“话”了。

为了维护自己和女儿的合法权益,1998年3月10日,于金玲已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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